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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角王 The Wrestler(2008)

演员:



影评:

  1. 这是一届坏小子们聚会的奥斯卡。
    坏小子们老去。
    西恩·潘走上最佳男主角的领奖台,他向台下的米基·洛克不止一次致敬。当他说:你是我的兄弟。……欢迎你回来。
    突然流泪。

     
    米基·洛克,已经那么丑了。以至于,他象一件活着的悲伤。
    那个《9周半》里性感的男子,如今只有一张残破的脸。丑陋的,甚至无法忍心面对他回忆英俊两个字。他为什么不死去呢,在一次酗酒后的清晨,一次吸毒过量的深夜,或者在纵欲过度的春宵,引擎咆哮的街道;或者是一次对手重拳迎面而来的擂台上——
    用他的意外死亡,在他还年轻还英俊的时候——聊以成全观众们已经放进口袋准备大把掏出来施舍向他冰冷的还年轻还英俊的身体的那些滚烫的悲悯。
    但是,他没有。
    他没有死去。
    米基,走回柯达剧院奥斯卡颁奖典礼的路有多长啊。大概比死亡还长。
     
    叛逆需要以青春期为载体,才值得歌颂;狂野因为短命变得堂皇。否则就是老年马龙·白兰度身上的脂肪,除了让人嫌弃,没有意义。
    Dream as if you’ll live forever.Live as if you’ll die today. ——詹姆斯·迪恩说完这话不久,就死了。
    唯长生才成其为梦,唯立死才得以永生。

    如果奥斯卡,可以颁给勇气。我相信获奖的应该是米基·洛克。
    象他容貌一样支离破碎的是他的人生。这个因为甜美的性感而一度是好莱坞宠儿的坏小子,甚至一度养不活自己和一条老狗。
    他在《摔角王》里呕心沥血得演自己,把青春把人生把生命演到变成满脸伤痕,变成暴突双眼,变成皲裂皮肤,变成激素促生得横肉纵身——就是这样的一路上,
    如果他答应了达斯汀·霍夫曼,出演《雨人》;
    如果他答应了奥利弗·斯通,出演《野战排》;
    如果他答应了昆汀·塔仑蒂诺,出演《低俗小说》;
    如果是他演了《沉默的羔羊》……
    他不会因为沉沦到底被人们忘记。
    他不会因为沉沦到底才被人记忆。

    35岁的时候,他说他对于演戏,失去了所有的激情、渴望和敬意。于是他戴上了拳击手套。4年后,在只差3场就拿下了轻量级冠军,他却因为严重脑损伤,彻底退出拳坛。拳击其实什么都没给他留下,千金散尽,家庭破碎。
    只有被打得稀烂的脸,还留在岁月里听凭老去。
    2008年获得金狮奖、金球奖和奥斯卡提名的米基·洛克55岁了。威尼斯电影节评委会主席维姆·文德斯说:“《摔角王》里有着真真切切令人心碎的演出。因为米基。”

    去过地狱,米基·洛克那张曾经会让天使害羞的脸,留在了那里。
    孤身回来。
    大幕落下,电影散场。起立,鼓掌。
  2. What is a man, what has he got?
    第65届威尼斯电影节金狮奖影片《The Wrestler》对此给出了不完美却精彩至极的解答。
      
    1956年出生的主演Mickey Rourke曾经是80年代的性感偶像,如果看过《Nine 1/2 Weeks》你一定会惊艳于他年轻时那俊美的容颜,可是时光推移,年轻气盛的帅哥在拳击场上被打碎了鼻子和颧骨,再经过不济世事的折磨如今已然成为了一脸沧桑的老人。
      
    Randy "The Ram" Robinson 像是为Mickey Rourke量身定做的,而《The Wrestler》就像是他的自传。
      
    这个年老体衰的职业摔角手曾经在80年代经历了同Mickey Rourke类似的辉煌,可是走过巅峰期之后,他的人生一落千丈:血汗赚来的微薄收入不够支付房租,向舞女求爱遭拒绝,唯一的女儿同自己决裂,心脏病迫使自己远离挚爱的摔跤场······
      
    看了影片的开头你就可能猜到这是一部“Loser”绝壁反击的电影,尽管如此,它依然能带给你前所未有的震撼。贯穿全片的纪实性拍摄手法令我想起了《Bigger, Stronger, Faster》,在那部讲述健身者滥用类固醇药物的纪录片中,健美冠军、举重运动员、职业摔跤手一一登场,让我们看到了那些膨胀的肌肉和壮硕身材背后的艰辛无奈和隐忍。铁人几乎是不存在的,硬汉也有不为人知的心酸,他们也会有一天躲在角落里默默地哭泣————生活从来不会因你某一方面特殊的才能而减少它所提供的痛苦,甚至对于硬汉来说,比别人承担更多的痛苦似乎从来都是理所应当的。
      
    然后我们看见Randy 在日复一日不断累积的痛苦中心力交瘁。比“美人迟暮”更可怕的事情是“英雄迟暮”。阿喀琉斯死在特洛伊战场上从此成为一个传奇,而奥德修斯和阿伽门农则没有这般幸运,所有英雄的仰慕者都无法接受英雄老去这一残忍事实。但Randy自己却必须接受这一切,因为他不能轻易地对生活说“不”,面对生活,再强悍的摔跤手都必须作出妥协。
      
    Randy带上可笑的塑料头罩,在那个喜欢关起门来偷偷研究毛片的超市经理手下谋取了个卖熟食的活计。生活从来都是不尽人意的,但还绝不至于令"The Ram" 落到无法生存的地步,当然这一切肯定不比摔跤场上的风光:带着“Robin”胸牌的Randy曾经无数次穿过后台的长廊去迎接那些欢呼喝彩的声音,可是这一次他掀起门帘时,喝彩声却戛然而止——取代狂热观众的是一群冰冷挑剔的购物者。
      
    现实与摔跤场上的落差暂且还能承受,但处理感情能力的捉襟见肘显然在无限放大,年轻风光的时候,这些都“Not a problem",但如今却是足以致命。离开摔跤场的摔跤手很快就被现实戏弄的一团糟,"The Ram"can`t handle this,他流着泪,独自品尝着孤独,他渴望着爱人与被爱,但当他将一切都搞砸之后,没有人再给他把握幸福的机会。
      
    这个摔跤场上的“堂吉诃德”,急切地想要同命运这个风车做最后的搏斗,绝望令他充满无比的信念,这种信念足以令他傲视生死。他丢下了一切羁绊,尽管其实早已没有什么可丢弃的,他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最后一个地方可以留给他,那就是数尺见方的四角场,那里有狂热的看客和强悍的对手,那里有梦想和青春,那里倾洒过他毕生的热血,那里是他的家。
      
    无情拒绝过自己的舞女醒悟了,她连夜驾车来央求自己回去,可是这一切都来得太迟了···"The Ram"无法再忍受人生的跌宕沉浮,无法再忍受片刻希望之后的无尽失望,无法再忍受自己成为一具丧失激情的行尸走肉,虽然无法选择生命的起点,但是却能选择生命的终点,而且这个选择一旦作出就不能回头!
      
    这是一个男人为自己所能做的最后一件事。
      
    Randy义无反顾地登上了他曾经登上无数次的战场,那里站着他20年前的对手,他拿过话筒,向所有人倾诉出他埋藏心底多年的话语:
      
      很多人告诉我说···我再也不能摔跤
      我原本以为自己可以的
      你们知道的,
      辛苦的活着···
      辛苦的表演···
      
      如果你过分透支体力,你就得付出代价
      在这样的生活中···你会失去所爱的一切···所有爱你的一切
      我现在听力大不如前,我会健忘,我也不再像以前那样帅气
      但我依然站在这里,我还是那个“大锤”
      
      随着时间推移···他们会说他完蛋了,他完了,他是窝囊废,他得过且过···
      你们知道吗? 再来20年
      唯一能告诉我,我处事有始有终的
      就是在场的各位
      这里所有的人
      我要告知你们 因为你们都是我的家人
      
    Randy和老对手的"show"宛如一场困兽之斗,观众的嗜血培育了摔跤场的残酷,情色的欲望造就了脱衣的舞女,台下的看客不会为自己的疯狂反省,而Randy则必须不惜一切地完成这场"show",他抚摸着越来越衰弱的心脏,眼中望着舞女出现的方向,可是心爱的舞女已经离开了,那个有亮光的地方此时已经空空如也······
      
    Randy知道只有自己才是真正属于摔跤场的,所有人都可以轻易离去,但他却注定永远驻足在此。
      
    他攀上场内的缆索,高高地矗立在众人的头顶,"The Ram"将最后一次使出自己的“大锤粉碎压”,而这一击会让瞬间成为永恒······

    What is a man, what has he got?
    并不是高大的身材,并不是鲜亮的衣着,并不是堆积如山的财富,并不是仗势欺人的称霸一方···你可以老无所依,你可以被世人唾弃,你可以一时沉沦,你可以被命运逼得走投无路,但你能否使出“大锤粉碎压”,在你生命的最后一刻?
  3. 姑娘问,如果以后不做摔跤了,还会继续关注吗?
    我苦笑,也许会吧。
    2009年4月5日,美国休斯敦。
    Mickey Rourke没有拿到奥斯卡影帝,他终于可以参加摔跤狂热大赛(WrestleMania)了。

    我曾经就职业摔跤是否流行采访过很多外国人,因为地域及被采访者喜好等各种原因,得到的回答基本上五五分,但无一例外地在形容职业摔跤时,他们都用到一个词:fake,“太假了”。
    -“他们都说摔跤是假的……”
    -“好,让我告诉你什么是假的,1986年,丹佛体育馆,比利-鲍勃用木棒攻击我,上面的松钉将我的肱二头肌撕裂,留下了这么长的口子;还有更厉害的,这里,1988年,奥兰多市政中心,麦尼费森借助绳索坠落在我肩膀,导致我的锁骨裂成两半……”
    -“会痛吗?”
    -“几乎无法呼吸,但是,你听到人群的欢呼声,你就得熬过去……”
    这是《摔跤手》(The Wrestler)中兰迪对脱衣舞娘Cassidy说的话。

    坦白说我不爱这项运动,它甚至不能称之为一项运动,它是一场秀,一场娱乐的秀。我们讥笑摔跤手是不解风情的肌肉男,我们嘲讽摔跤手是残酷冷血的杀人魔,我们鄙视他们是只懂暴力的大块头……
    直到一部叫“The Wrestler”的影片上映,直到,我们真正接触到这项运动。
    2008年,“The Wrestler”上映,拿下金狮奖,金球奖,英国电影和电视艺术学院奖,并获得两项奥斯卡奖提名,等等等等。

    在奥斯卡颁奖前几天,Mickey Rourke的吉娃娃小狗Loki不幸离他而去。“这种感觉苦乐参半,与奥斯卡相比,我更愿意Loki活得更久一些。”在接受采访时Rourke说,“但你知道,她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

    颁奖礼当天,Mickey Rourke带着一副大框墨镜。
    没有人知道他内心是多么炽烈,他已经年过半百,却还像一个等待老师公布考试分数的小学生一样,他是那么渴望回到舞台中央,就像擂台上闪动跳跃的光芒,但在最后一刻,他败给了西恩-潘。
    我再也不相信什么金球奖是奥斯卡风向标的屁话了。
    为什么是这样的结局?

    我每次看这部影片都觉得有特别多的话想说,我想告诉更多的人,他们不仅仅是摔来摔去那么简单,他们还有更多东西……
    我停下来,不知如何下笔,我试图将脑中所有的想法都融合进来,却发现所有的文字都那么匮乏,那么苍白无力。

    “……And this is in great due respect to all the nominees, but courageous artists, who despite a sensitivity that sometimes has brought enormous challenge, Mickey Rourke rises again and he is my brother. Thank you all very much.”
    当西恩-潘说完这番话时,我突然觉得豁然开朗了,我们不开心,是因为我们的选择太多,我们的要求太多。
    人之所以痛苦,是因为你面对了太多的选择和诱惑。

    让我告诉你一些事实吧。
    职业摔跤手每年300天以上都在各地巡回演出,他们和观众在一起的时间远远多于家人;虽然他们从事的是一项体育娱乐,但是他们每天都要刻苦训练,还要精通医学,以便在割伤自己时不会伤害主血管和动脉;而早期的硬核比赛中,更是如电影描写一般,钢钉,椅子,玻璃,木棒等等统统上阵……
    Tell me friends,can you ask for anything more?

    你可以说,是因为主流的排斥和不了解才使Mickey Rourke落选影帝,但毫无疑问,当年那个放弃拍戏去当拳击手的小伙子又回来了。

    他渴望获得爱情,所以他把车上最值钱的东西给了心爱的她;他渴望重拾亲情,所以他放弃所谓的尊严面对冷若冰霜的女儿;他失去了一切,但他知道,有一个舞台还在等待他奏响生命的辉煌,哪怕那是没有天堂的地方。
    他就是他,假如时光能够倒流,他依然会选择这样的生活。

    “你有没有见过一条腿的人想要自由起舞?如果你见过他,就等于见过了我。”

    相信我,当年,他比布拉德-皮特帅。
  4. 我真是不喜欢手提摄像机,所谓的“真实感”在大部分时候都是一种噱头——就算人物在环境中快速奔跑甚至上下翻飞,他自己也不一定头晕目眩恶心呕吐吧。作为观众的我既然不能跟他同样运动,那么画面该传达的便只有惊悚的环境与紧张的心绪,但这种心绪并不非得用晃动的镜头和迷离的虚影来表述啊,人物还没眩晕呢,观众先被晃吐了,这是什么超前的“真实感”!

    《摔角王》一开始,八十年代曾经辉煌一时的摔角选手“大锤”兰迪刚打完一场表演赛,衣衫褴褛开着破车回到他那跟天气同样凛冽的破烂汽车房,黑暗中摸摸索索发现因为迟交房租,房门又被管理员锁了。手提摄像机镜头跟着主演米基•洛克的后背在昏暗的灯光里晃,画面质感糙得要命,我简直不能相信这就是拍出《梦之安魂曲》的阿罗诺夫斯基的作品,一时间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但越往后看,我越觉得这“惨不忍睹”的画面正好搭配了兰迪的落魄,全片从头到尾的褪色灰白郁闷压抑,都是为了结尾那一个闪光灯星般跳跃的辉煌瞬间,而我早就把对手提摄像机不满的事儿忘了,当Bruce Springsteen粗糙的声音向砂砾一样蚀透我的耳膜“你可曾见过一个独腿男人想要自由起舞?如果你曾见过一个独腿男人,你就见过我”时,我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哭了……

    我对摔角运动并不熟悉,不能从电影是否真实的反应了摔角职业的残酷来看这部影片。我感兴趣的,是主人公兰迪本身。

    这个落魄的昔日英雄与往常的英雄类电影主角们有着相当大的区别,时代车轮碾轧二十年后的他,是从头输到尾的,家人离析,爱情无望,身心崩溃;而他全心热爱的摔角职业,其实也充满争议——输赢提前设计,过程哗众取宠,肌肉离不开激素,年轻的辉煌只换来垂老的残破,这是多么冷酷的生活真相!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输家,衰人,而且并怨不得别人——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咎由自取!

    但是,你能不同情他吗?

    他是一个糟糕透顶的父亲。女儿十几岁了,他不知道她生日哪天,不知道她听什么音乐,穿什么衣服,有什么爱好,唯一一张女儿的照片还是十年前的泛黄旧照。他爱女儿,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去爱,完全不能领会为人父意味着什么样的责任,他带给女儿的,只有一次又一次的伤害。

    他是一个不够执着的情人。脱衣舞娘卡西迪终于冲破一切实际考量开车追逐兰迪要与他彼此厮守的时候,他却眼睁睁看着爱情溜走,自己义无反顾的走向毁灭。

    他是个不能正确自视的男人。二十年的摔角生涯,聚光灯换来一身伤痛,时代飞速前进,可他原地不动。一份平凡踏实的工作他接受不了,他受不了被人认出来自己风光不再,潦倒落魄,于是任性的大吵大闹,仿佛倒是这世界亏欠了他。

    他是一个输家,一个衰人,一个咎由自取彻头彻尾的真loser!

    可我却不得不同情他。我同情他在呼啸的海风里流下悔恨的泪,我同情他面对女儿绝望的眼睛表情里不可遏制的痛,我同情他遍体伤痕茕茕一身,我同情他孤注一掷拿性命作最后一搏,我甚至同情他不负责任的在超市里吓唬顾客大发脾气。因为兰迪就是放大了的人生失败,是集中化了的悲惨遭遇,是挫折的剪影,是悔恨的具象。

    伯兰特•罗素在自传前言《我为何而生》中总结支配他一生的三种单纯而强烈感情是:“对爱情的渴望,对知识的追求,对人类苦难不可遏制的同情”。

    是的,悲天悯人从来都不为了值得,很多时候其实往往并不值得;但我们依然同情,依然体会,依然流着许许多多并无必要的眼泪,因为上天明鉴,这点脆弱甚至也许廉价的同情啊,是将每个生命连接起来的纽带,是这世上超越一切不可调和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之矛盾、让我们在剑拔弩张之后依然能共存的中间地带。没有怜悯,就没有理解的冲动,对话的努力;没有同情,就没有尊重的起点,没有改变的可能。

    所以我流着泪,跟着Bruce Springsteen一遍又一遍的哼这首《摔角王》,你可以笑话我,但眼泪不丢人,不丢人。


    “你可曾见过一匹笨马在田野里快乐飞奔?
    如果你曾见过一匹笨马,你就见过我
    你可曾见过一条腿的鸽子在街道徘徊
    如果你曾见过一条腿的鸽子,你就见过我

    你见过我,我站到每扇门口
    你见过我,我失去的总是越来越多
    你见过我,当血溅上地板,我打赌总能让你笑
    告诉我,朋友,你还有何所求?
    告诉我,你还有何求?

    你可曾见过一具尘埃浸透的空心稻草人?
    如果你曾见过那稻草人,你就见过我
    你可曾见过一位独臂男人在风中挥舞空拳?
    如果你曾见过一位独臂男人,你就见过我

    你见过我,我站到每扇门口
    你见过我,我失去的总是越来越多
    你见过我,当血溅上地板,我打赌总能让你笑
    告诉我,朋友,你还有何所求?
    告诉我,你还有何求?

    这世上的温暖,我总弄得分崩离析
    这是我家可我却不能留下
    我唯一的信念就是展示我破碎的骨头与遍体瘀青

    你可曾见过一个独腿男人想要自由起舞?
    如果你曾见过一个独腿男人,你就见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