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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火线 Heat(1995)

简介:

    文森特•汉纳(阿尔•帕西诺 饰)是洛杉矶警局重案组的探长,工作积极投入,打击犯罪毫不手软,因此,家庭生活危机重重,目前的第三次婚姻也面临解体;尼尔•麦考利(罗伯特•德尼罗 饰)是职业匪徒,混迹江湖多年,做事干净利落,而且心狠手辣,不留后患,组织手下成功抢劫运钞车的案子,使他受到了警方的“特别关注”。

演员:



影评:

  1. 一直就喜欢Robert De Niro的电影,或者说,喜欢Robert De Niro这个人。像他这样的人,其实没有太多形容词可以描述了,他就是他自身唯一的尺度。
    《Heat(盗火线)》这个电影,我看了不少遍了。随着年龄的增长,当初的喜爱如今只剩下一点淡淡的回味。整个作品算不得最好,但有那么几个细节让我印象深刻。

    其中有一幕是这样:Robert De Niro所饰演的匪首为一次行动制定了周全的计划,他本来找好了一个车手带他们撤退的,但这个人临时出了状况来不了了,于是他只好临时想办法。
    他忽然遇到以前共事过的一个黑人,后来坐牢了,放出来后在一家餐厅做事,结了婚,过着平凡不过的生活,已经离开江湖很多年了。
    这个黑人是一流的车手,但因为有案底,所以找不到什么好工作,但是他也就认了,没有抱怨。老板对他呼来喝去,他也忍了。老婆对他说这份平淡的差使得来不易,为了继续生活下去,他都认了。
    但Robert De Niro只能找这个人,没有别的选择了,于是就去叫他。

    他走到这个黑人面前,黑人认出了他,两人高兴地相互问候,象所有老交情一样。但那个黑人脸上的笑容很快收起来了,他知道对方来找他肯定有事。
    Robert De Niro没等他表示什么,就对他说:你的处境我了解,但我现在没有时间啰嗦,我只要你的一个回答,走或不走,就现在。(One answer, yes or no. Right now. )

    黑人沉默地在原地站了一会儿,他望了望四周,又低下头抹了抹灶台。

    并没有花费太久,事实上只有短短的几秒钟,他便把厨师的帽子摘下来一扔,对Robert De Niro说:我跟你走。

    我很喜欢这一段,喜欢Robert De Niro给的那个抉择。
    其实,这短短的几秒钟,并不是用来作决定的——如果Robert De Niro觉得黑人真的会犯难,那么他根本就不会开口。他当然是连一秒钟都不想浪费的。
    有的人,在你对他开口之前,你就知道他会跟你走,不为什么,你就是知道。

    但他仍旧给了那个黑人一个抉择。这种给予之中包含了一种深刻的理解,它将抉择让渡给作抉择的人自己。Robert De Niro虽然是匪首,但他讲的是王道而不是霸道。霸道需要的是服从,而王道则让每个人听从自己的内心。
    因此这个抉择只不过是让那个黑人车手祭奠了一下他这些年来的人生,因为此后,他就再也回不去了。
    然而实际上这个黑人并没有犹豫太久,他望了望四周,四周什么也没有向他显现。多少年平淡的生活,连短短的几秒钟都抵不上。

    然而,我想到这个细节却还不只是为了说明这一点。

    我想表达的是:一个能力愈强、所站之处越高的人,就愈是被更为强大的虚无所包围,所以到最后,能力并不是决定谁来带头的因素。到最后,那些走在最前面的人,往往是那种更偏执的人,按照保罗•蒂利希的说法,就是能“不顾一切肯定自己”的人,有勇气去“存在”的人。
    有那样一些人,他们选择过平淡的日子,并不是怕危险或者困难,不是怕死,而是因为没有人可以分担那样一种寂寞,那种独自一人面对虚无的感受。
    所以他们躲进庸常的生活之中,这就是海德格尔所说的“沉沦”。沉沦,就是忘在,忘却他们自己本身的存在。因此,那沉沦的多少年,都抵不上存在的一个瞬间。
    这时候,只要有一个人出现在面前,你并不需要理解他在要什么(那通常都是不可理解的),你只要感到那个人的相信足够坚强,也就是说,他能扛起所有的虚无,你就会跟他走,然后为了他所相信的事情搭上自己的身家性命。

    数万大军逼近,信长舞扇而歌:人生五十年……
    歌罢便头也不回地冲进了桶狭间的瓢泼大雨中,从者仅寥寥数人。
    然而一战取今川之首,成就霸业宏图。这结果谁又能事先料到呢?
    但生命有什么可吝惜?只要存在过。

    在年轻而热血之时,看这一段我大笑,深有“我辈岂是蓬蒿人”之感。但如今再看,也笑,却笑得多少有些不同。因为我已深深地知道生活本身的重要。
    有人曾经问过我,说你有什么从小就有的愿望,不必重大,但却从来没有实现过的。我说有一个。那就是我希望自己随时随地都能拔脚就走。
    我想它会是我一辈子的愿望,因为在我的有生之年,都不可能实现。

    我选择了我现在的生活。我在龙茗路的“上书房”招呼四方来客,有一天Robert De Niro忽然出现在我面前,没等他开口,我便对他说:留在这里帮我看店吧,不用着急,喝完这杯再说。

    (2016年5月28日修改。主要是按原剧对白将“一分钟”改作了“一个抉择”,另外将结尾“阿拉巴马小镇的酒馆”改作了“龙茗路的上书房”。一笑。)

  2. 有个姑娘告诉我,她很想去斐济。

    我想不出斐济有什么特别的好处。“我觉得斐济和肚脐相比,没多大的区别,它们都是我不感兴趣懒得探究的地方。唯一不同的是,肚脐一伸手就可以摸到,斐济就需要跋涉了千山万水才能到达。”

    “因为,这是我前男友最想去的地方。”

    两个人已经分手3年了,姑娘又更换了数位男友,对于这位想去斐济的前男友,她一直还念念不忘。
      
    “其实,我都不太记得他什么样子了。样子有点帅,但就是电影里边站在主角旁边充当打手的那一型,端正算是端正,但没有什么特点。脾气倒是很温顺,钱也没多少。同后来几个相比,应该说平平无奇。但我忘不了他有这个愿望,去斐济。就是因为这个特别的愿望,让他显得有点与众不同。”

    “他说过去斐济干嘛吗?”

    “我们有天晚上在山顶看夜景,满城的灯火啊,闪闪烁烁的。他跟我说,斐济有一种海藻,晚上的时候会发光,在海面飘来飘去,就像这个城市的灯火一样。有朝一日,他要带我去看。”

    我咳嗽了一下,问:“你不喜欢罗伯特•德尼罗是吧?”

    “你问这个干嘛?”

    “你也不喜欢阿尔•帕西诺对吧?”

    “他们太老了。你知道我的偶像是奥兰多•布鲁姆呢!……”

    我要确定这位姑娘从前没有以后也不会看到罗伯特•德尼罗和阿尔•帕西诺共同主演的电影《盗火线》,那她可以继续保持这一份对于面目已经模糊的前男友的浪漫回忆。“我要去斐济看像灯火一样闪烁的海藻”,他的前男友全面拷贝了罗伯特•德尼罗泡一位美丽的书店店员的对白,丝毫不做更动。还真是相当偷懒呢!

    这档子事情使我领悟到一个秘诀,如何毫不费力就可以让自己显得卓尔不群。

    你要告诉别人,自己有一个特别想去的地方。通常,这个地方不在旅行社X日游的射程之内,最好是兔子也不屑于在那里拉屎。虽然不必遥远到脱离了地球,但绝对需要一段漫长的旅程。而且你要有一个听起来很酷的理由。不可以是因为那里有刺激的赌场,那里有性感的人妖表演,那里将会有无数的艳遇。

    在这个年代,谈论理想多少有点迂腐可笑了,但是谈论一下理想之地,是猪也喜欢的事情啊。就算猪栏之内的风光再旖旎动人,神往一下马尔代夫也是很不错的!

    凡是喜欢小猪麦兜的人,都会记住他有一个大大的愿望:去马尔代夫,那里蓝天白云,椰林树影,水清沙白。大家会认为,这真是一只特立独行的小猪呢。麦兜和他的马尔代夫融为一体,散发出迷人神韵,正如同那位前男友和斐济的海藻一起,在一个没看过《盗火线》的姑娘的回忆里熠熠生辉。

    还有一部我喜欢的电影《肖申克的救赎》。被判了永远监禁的安迪•杜弗伦对他的狱友说,他想去一个墨西哥的小镇度过余生,它叫芝华塔尼欧,那里的海水就像梦中一样蓝。

    安迪失去了拥有的一切,包括最为珍贵的自由,但谁都无法褫夺他的理想之地。因为对芝华塔尼欧的向往,激励着他越狱成功。“芝华塔尼欧”,这个名字我也很喜欢,让我老是想象着那里的海水就像芝华士一样可以痛饮。呃,是不是最好载着满满一大车的康师傅绿茶去芝华塔尼欧呢?
      
    讲到这里,你会发现,他们的理想之地都跟大海有关。这充分证明了一个事实,生命的起源就在海洋,唯有返乡才令一颗驿动的心获得彻底的消停。而我已经生活在海边,早被海水泡成一条咸鱼了,至今觅不到一个理想之地,还真是苦恼啊。

    倘若我始终摆脱不了这种苦恼,感觉到生之无趣,仍然需要找个地方了结一下,我有可能记起小时候课本上学过的南京长江大桥,当时还算心向神往的,不如就去那里吧。

    走啊走啊走啊,我终于到了南京长江大桥,没想到这里已经成了自杀圣地,居然已经有2000多人在这里了结自己。有一位艺术家为了阻止纷至沓来的自杀者,在那里涂写了一条标语:马达加斯加的首都在哪里?

    艺术家的设想是,一个自杀者靠在栏杆上,已经眼神发直了,完全泡在自己的事情里面,觉得自己的事情比天还大,这个时候看到一行“马达加斯加的首都在哪里”,愣了一下——它的作用就是要把人从绝望的情绪里拎出来。

    其实,这个问题另有一层艺术家也未曾设想到的深意:许一个没有明天的人以理想之地。马达加斯加,虽然不晓得究竟如何,但这个名字就有一种“开动马达冲冲冲”的豪情。去马达加斯加那个不知名字的首都吧。请让眼睛向着远方,不要向着下方。

    倘若你一直没啥想法,转动一下地球仪,赶紧为自己置办一块理想之地。无须首期,无须按揭,何乐不为。它的意义甚至比你现在居住的房子还要重大呢。

    因为,不想去马尔代夫的猪不是好猪。不想去马达加斯加的同志不是好同志……

     
  3. 在看完枪版Revolver之后再看Heat的那种感觉真是舒服无比啊!Robbert De Niro 和Al Pacino都是我非常喜欢的演员,很酷,很帅。故事简单,没有精神分裂和大段内心独白。影片节奏缓慢平稳,却会在不经意间紧张火爆起来——好像生活本身。

    开始3分钟抢劫。对我来说一头雾水,十分混乱,却看到这些戴着面具的人有条不紊,胸有成竹。之后我终于明白发生了什么,也明白了谁是好人谁是坏人(层次还真低)。

    好人狂怒暴躁,后院起火。坏人温文尔雅,邂逅情缘。一正一邪两个人是如此相似,从外貌,到眼神,从敬业,到专业。

    影片以极其恰当的节奏前进,不紧不慢。我们看到警察粗暴地对待线人,大打出手威逼利诱;而劫匪温柔地对待妻子(或者情人)欢聚一堂其乐融融。

    在赎回证券的交易中,我着实紧张了一下——不舍得那么帅的男主就这么给人阴了阿,结果对讲机响了,镜头拉开,远处的同伴及时出手,德尼罗也干净利索地结束了对方。

    在发现警察之后,空旷的码头边上(是码头?),帅哥拿着巨大的镜头露出得意的迷人微笑。不得不佩服这个男人,每次开枪都毫不犹豫干净彻底,每笔交易都有精巧的设计和布局。

    两个男人咖啡馆的一场戏无疑很精彩。他们说着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哈哈,抢劫也算很有前途的工作啊)互相说狠话,什么如果有需要我会毫不犹豫地打暴你之类,但是他们眉宇间的表情,明明就是惺惺相惜,潜台词是:我们如此相似,终于找到同伴啦!

    尽管警察在最后一刻赶到,尽管劫匪走出大厦的脚步看着让人心急(对不起,我竟然偏向劫匪),但是Chris突然的举枪射击仍然让我有点猝不及防。我显然不是干这行的料,没啥好犹豫的,该来的就来了!打呗。接着就是著名的街头枪战。M16, H&K SG-1,Glock 17,SIG P226统统上,无数汽车千疮百孔,无数警察倒在血泊中。劫匪受伤,却奇迹般逃脱。这里有点疑惑,Al Pacino的直升飞机呢?

    De Niro 明明可以走的,不过要是走了,也就不是他了。竟然非常喜欢他杀最后两个人的段子(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有BT倾向),一向讨厌杀人杀的唧唧歪歪,而他干的非常干净迅速:Look at me! Look at me! Bang! Bang! 结束!

    导演在片子里已经明显地给了劫匪太多的偏爱,所以用结局作为平衡——正义战胜了邪恶。我常常想,其实应该是De Niro的子弹先出膛的,因为是他主动出击的,最不济也该两人都倒下啊!嘿嘿,其实就在那一霎那,也就是命运的安排了。

    当然了,除了这两个最出色的男人,影片对每一个男人的每一段感情都有小小的交待,这也和整个影片要表达的东西密不可分。

    对警察Al Pacino扮演的角色的家庭描写最多,第三次婚姻面临破裂,由于他醉心于追逐罪犯,沉溺在自己的世界当中,他指着自己的心脏说我把那些痛苦留在这里,用来保持警惕。这些东西不是用来分享的——其实这是男人和女人永恒的障碍。

    De Niro认识了温柔的书店店员,要她跟他走。她最终也同意了。——这是男人和女人之间吸引的最初,他在她身上看见渴望的东西。不过他最终还是回去了,并且最后一刻,一句话也不说地从她身边走掉。

    Chris说没有她,我哪儿也不去。而她的妻子答应引他出来,在最后一刻,做出了让他逃跑得手势。
    Michael有一个完整的家富足温暖,直到他被击毙倒在路上,他的妻子在安静地坐着家务。

    原来劫匪除了抢劫也做别的事情,原来除了杀人他们也有温情脉脉的时刻。他们有他们的机智狡猾他们有他们的道德信义。他们欺诈,盗窃,抢劫,背信弃义(有吗?一定有吧!)反过来在他们的世界里欺诈,盗窃,抢劫,背信弃义是绝对不可饶恕的。他们的生活丰富多彩,极具专业性,反过来衬托着那些好人(比如Al Pacino的角色)的生活被整得支离破碎苍白无趣。

    站到世界的反面去看,你发现原来你认为邪恶的事情变得刺激和伟大,原来你认为正常的事情变得庸俗和无味。

    然而好像哈耶克说的那样:“个人主义道德的规则,尽管在很多方面不很精确,但都是一般的和绝对的,他们规定或禁止一个一般类型的行为,不管在某一特定情况下它的最终目标是好的还是坏的。”目的并不说明手段的和理性。所以,所以,劫匪就是劫匪,他们为他们所做的一切负责,理应受到惩罚。虽然这么说有点像傻里傻气的学究派,不过我仍然认为这就是西方文明道德的根基,而且深以为然。
  4. 1972年,Al Pacino出演《教父》第一集,他那种冷峻逼人的风格让影迷折服。在这部电影中,尚未成名的Robert De Niro跑了把龙套,演一个小混混,站在钢琴旁边一言不发。

    1974年,Al和Robert共同主演了《教父》第二集,但是他们没有对手戏,他们演出的是不同年代的父子。

    之后,Al和Robert都成了巨星,风格和戏路都有些相似,但是再也没有合作了。

    1995年的《盗火线》中,这两个人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对手戏。

    《盗火线》颇为大胆地把对立的警匪双方同时安排为故事的主角。虽然吴宇森在《喋血江湖》中就用过类似的安排,但是这类电影中的警匪双方一般并不会对立到底。

    而《盗火线》中的两个主角在电影中却一直都是对头,最后更是以你死我活来终结。

    《盗火线》中的两条线分开来看,也都很动人。孤独而迷失的警察,执著地追捕罪人;寂寞而冷静的大盗,有血有情快意恩仇。

    电影有意地把这两个不完美但很吸引人的人物,慢慢地交替地展示在观众面前,让观众一步步地认同他们,然后,再把这两个人放到生死相搏的境地。当两个人持枪慢慢靠近时,观众也很难决断,这两个人谁该倒下。

    然而这部电影的魅力不仅于此。更动人的是,他对人物的塑造,和对友情的描写。

    这两个人都非常精于自己的工作,作为警察或者大盗,坚决果断,最快地作出最正确的判断。然而另一方面,他们又都非常孤独。他们见过了太多的血腥黑暗,他们随时都可能把自己的生命赔上,这些注定了他们的孤独。但是他们又是不同的,一个宁愿孤独,而另一个却打算为了爱人而结束自己的强盗生涯。

    这些让这两个对立的人有了相同的本质,他们象是同一个人的两面。城市虽大,能够了解自己的却只有这个敌人。虽然必须击毙对方,却能在对方咽气之前,紧握着对方的手。

    电影中更让人动容的是对LA这个城市的勾勒。就象电影开始时,轻轨在城市夜空中滑过所透露出的气息一样,这个城市冰冷而寂寞,住着混蛋和可怜人,他们随时都有可能毁灭自己,无声无息的。

    电影中的第三男主角是Val Kilmer,表现也还不错。他和夫人遥望分手的一段戏,让人唏嘘不已。

    IMDB得分8.0(60067人投票),250佳片排名203,我打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