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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生 第一季 In the Flesh Season 1(2013)

复生 第一季 In the Flesh Season 1(2013)

又名: 行尸肉心 / 尸而复生 / 僵尸回家路

导演: 强尼·坎贝尔

编剧: 多米尼克·米切尔

主演: 卢克·纽伯里 大卫·沃姆斯利 哈丽特·肯斯 肯内斯·库兰汉姆 斯蒂夫·艾弗茨 艾米莉·贝文

类型: 剧情 恐怖

制片国家/地区: 英国

上映日期: 2013-03-17

集数: 3 单集片长: 55分钟 IMDb: tt2480514 豆瓣评分:8.7 下载地址:迅雷下载

简介:

    2009年,世界突发异状,本意长眠地下的死者突然复生,自此丧尸肆虐横行,死者众多。为了保护自身安全,人类成立志愿军向丧尸宣战。而相关药物的开发则宣告这场灾难的结束。丧尸从此被称作“部分死亡综合症患者”,通过药物注射他们得以找回作为人的记忆和情感,并慢慢回归社会。青年吉伦·沃克(卢克·纽伯里 Luke Newberry 饰)曾是丧尸中的一员,他满怀期待与父母家人见面,然而家乡充满了不安气氛。虽然志愿军早已解散,但他所在的诺顿村民风彪悍,思想保守,坚决反对任何回归者,而吉伦最疼爱的妹妹洁迈玛(哈丽特·肯斯 Harriet Cains 饰)正是当地志愿军的一员。

演员:



影评:

  1. 看到第二集在酒馆里三个复生者K,A&R和一个前HVF队员打趣的片段,恍惚间有醍醐灌顶之感。
    慢慢理一理思路……

    还是从那段开始讲。
    聊天中,问到A曾经的学校,说她所在的女校全是蕾丝边,又说到K也应该去那个学校,然后K,R对视,R装作大笑,若无其事继续喝酒,A说你知道你是不能喝酒的,吃固体液体就像毒药一样,R说我和你不一样。
    事实上,他们三个没有什么不一样——除了A是因为绝症不治而亡,R是战争被炸死,K是因为得知R的死讯绝对生无可恋而自杀——他们都是剧中所谓半死症的患者,也就是死而复生的治愈了的丧尸。
    A的坦然,R的自欺欺人,以及K无法面对一切所以在家中假装若无其事,其实内心很痛苦,但是当得知R回来的时候不顾一切冲出去——就像当初得知他战死不顾一切自杀一样。
    表面上是三个复生者重回社会的剧,其实是这个社会与同性恋如何相互面对的问题。

    A是一个开放的心态面对自己的状况,但是她也曾经有过迷茫,有过在墓地里,她描述的K的情况举动,但是最后她坦然面对了自己作为复生半死情况——坦然接受了自己的取向,并且活得很自在而且不在意他人的目光。

    K则类似处于一个刚刚出柜的状态,刚刚从治疗中心返回家中,家里的状况又是各种反丧尸的情形——生前死后最惦记的小妹妹现在已经成了HVF里的主干成员,而父母虽然接受他的归来,却依旧无法坦然面对他的状况,而迫使他假装依旧活着——假装吃饭、喝茶、看电影玩大富翁。
    就像已向父母出柜的同性恋者,虽然父母因为对孩子的爱而接受这一事实的存在,但是却无法真正面对这一事实,于是父母自欺欺人地面对和孩子的尴尬关系,而孩子也迁就着面对父母看似宽容大度的态度,即使彼此都十分痛苦。
    反而是K的妹妹,虽然无法接受哥哥的现实状况,甚至直接质问哥哥还是不是自己的那个哥哥,并且和一群强烈恐同的人结交,但是内心还是在努力说服自己去接受,是全面的接受,而不是像父母那样假装的自欺欺人的接受,因为爱所以接受的接受。

    R的困境其实比K大得多,从剧里他母亲在他回来的时候贴面吻时的小闪躲到之后打电话给咨询中心,都可以看出她母亲对自己儿子的一种陌生的恐惧,即明显的恐同。因为对另一群体的不了解,甚至因为曾经长期对立的立场而不知如何面对突如其来的变化。
    而他父亲Bill的表现则更加是一种反同。在第一集,他刚刚亲手枪杀了一位复生的老太太,拆散了一对历经过死亡终于再度相遇的老夫妻,但是紧接着,他却被告知其一直深爱怀念以及引以为傲的儿子也要回来了——但是是作为复生者。
    换一个概念,就是一个一直站在积极反同立场上的人,突然面对自己一直引以为“骄傲”的儿子原来也是同性恋并且已经算是出柜了。B采取的是一种比自欺欺人的K的父母更极端强权的办法,他从内心极力否认儿子作为G的事实,而且强迫儿子和他一起去反同的酒馆、去反同的集会,甚至参加反同的活动——猎杀丛林里遗留的丧尸。在一种大家都明明知道的状况下,他却在假装——“不是”。
    而R一直活在父亲的强权之下——从第二集在车里,小K和R的对话就可以看出,虽然R明明可以摆脱父亲的控制,却因为“他是我的父亲”而强烈扼制住自己的真实情况去迎合父亲的行为。逼迫自己喝酒即使转头就会吐得相当难受,假装自己和别人没有不同,和别人谈笑风生假装那些反同玩笑很好玩,参加围剿丧尸的活动并且举起枪想杀掉他们……
    对自己都无法肯定的人是最痛苦的,无法接受自己与大众不同的状况事实,处于一个长期和自己真实情况站在对立面的家庭里成长。不得不推测,这可能也正是K和R生前爱情悲剧的根本原因。在片中无法接受自己生为半死症患者的事实,那么肯定也无法坦然面对当初和K的感情(这里只是合理推测而已,因为隐射和直接描写的两个同性恋主题可能会有理解干扰,所以本文主要以叙述隐射的那点为主)。

    以上分析了A K R三者在片中实际所处的困境和本剧与之对应的暗线之间的推理类比,可能有点凌乱,因为是想到哪里写到哪里的。
    想到这里,突然觉得第一集和第二集还有很多细节值得分析,并且找出与之对应的隐含的表达,下次再继续写吧。

    另外教会牧师的梗也很有意思,本剧里站在教会立场的牧师是极力反对复生者回归的,而现实中,一直以来,对同性取向的最大敌对在西方也一直是宗教。

    英剧和美剧相比一向更为细腻含蓄,所以和《行尸走肉》类似的本剧的翻译《行尸肉心》的确会有误导,因为从本质上来说,两部剧根本就是两部剧。披着丧尸的外壳,本剧的内核其实已经被很多其他的元素充满了。
  2. 英国三集片,在整个电视剧产业链当中都是一个奇葩,即使再卖座,评价再高,它依旧不着急,慢慢来,一年只出三集,丝毫不担心该剧的狂热粉丝们在一年后失去狂热。英国的电视剧不像美剧,它是观众导向的,像《绯闻女孩》那样,观众要谁和谁在一起的呼声高,下一季就安排谁和谁在一起,然后整个剧的人物关系画出来就像是蜘蛛网,一团乱麻,谁和谁都上过床。美国的电视台是靠观众的数量来吸引广告以盈利,所以必须迎合观众的口味来保证该剧的畅销,而英国的电视台,其实基本上也就是BBC了,是由英国法律规定,每一个在英国定居的人都必须缴纳电视费,而政府每一年也都会给予充分的拨款,可是,即使电视台的运营全靠政府的钱,政府也没有权利干涉电视台的运营和节目内容,正是财政上的独立和内容上的独立,保证了BBC的新闻质量,也让英国的新闻节目更加开放,电视制作也更为自由。

    英国三集片,在中国最火的莫过于《福尔摩斯 Sherlock》,三集的故事量很大,每一集都很紧凑,又采取了电影的拍摄手法,所以看起来特别过瘾。不过这一类向市场投怀送抱的电影,还不足以代表英剧的独特性。《黑镜》和《复生 In The Flesh》,除了英式口音外,瞅一眼,看完一集就知道不是美剧。美国人不敢拍那么抽象的电视剧,也不敢拍需要人思考的电视剧,美剧基本上就是肥皂剧,供人在思考了一天就是爽一下,而不是思考了一天之后继续思考。譬如说,去年的英国的《泰坦尼克号Titanic》,分成四集,每一集那个大船都要沉下去一次,而四集分别从四个不同的社会阶层的角度来刻画在沉船的时候,人物的内心活动。


    最近看了《复生》,BBC Three的,也是三集,一开始据传是英版的《行尸走肉》,但是编剧显然拥有更大的抱负。无论是《卫报》还是《每日电讯报》的评论,都表达了刚看到BBC要出僵尸局的时候,都脑边三条黑线。与吸血鬼或者其它什么不死的生物一样,僵尸也已经是一个烂掉的题材,更何况已经有了非常成功的《行尸走肉》。再说,BBC给这部剧的拨款要远远少于AMC给《行尸走肉》的拨款,那么既然不可能有华丽的场景,这部片子又能拍出什么新意呢?但是毕竟是BBC出品,让人眼前一亮。

    故事发生于一次僵尸集体复生之后,人类发明了一种药物,可以把僵尸的狂躁状态控制住,使得僵尸可以和正常人一样思考。除了失焦眼睛、惨白的肤色、定期需注射药物外,与常人无异。政府鼓励那些已经被治愈完成的僵尸回家,而主人公僵尸Kieren的家所在的小镇有一个民兵组织,在教区牧师的宣扬下,立志铲除僵尸。在僵尸肆虐,杀人成性的时候,这是一群小镇上的英雄,而当被治愈的僵尸们回到小镇时,牧师和民兵组织的首脑也完全排斥,立志杀死每一个被治愈的僵尸,以维护小镇居民人身安全的名义。

    首先,这部片子从酒馆女老板对民兵们的态度上反映了民兵成员在小镇居民心目中的地位的转换。这里,民兵队的作为就与上世纪中叶,非洲大陆上大部分国家脱离欧洲殖民统治的情况极为相似。一开始,那些要求民族独立的非洲民族主义领导人们被看做争取国家独立的英雄,然后一旦国家获得独立,这些领导人们也立马摇身一变成独裁者,国有化主要产业以中饱私囊。民兵队的出现是为了对抗狂躁的食人僵尸,固然是英雄,可食人僵尸基本殆尽,小镇秩序重新恢复的时候,这些民兵组织不顾民选政府的法令——要求接纳被治愈的僵尸,而坚持将所有的僵尸赶尽杀绝,其实也就是逆潮流而走了。其实,在现代国家,唯一能够合法使用暴力的机构应该是国家,其它的所有民兵组织都是非法。如果在僵尸横行,社区居民面临死亡的危险的时候,民兵组织还有其存在的合法性的话,那么在僵尸已不构成威胁,民兵组织的使命已经完成,应该自行解散。在一个老头的被治愈的夫人回到小镇后,民兵组织得到情报,于是强行闯入老头家,把老太拉到马路上,老太没有能力做任何抵抗,反倒报以欣慰的笑容,结果民兵组织的头头还是一枪崩了老太。

    这一行为其实已经完全违背法律,可是为什么民兵组织还有勇气去这么做呢?我想,根本原因在“我们”与“他们”之分。这种区分在历史上屡见不鲜,奴隶主阶层随意虐待奴隶,欧洲白人肆意屠杀黑人,希特勒对犹太人的种族灭绝,卢旺达胡图族对图西族的大屠杀,都是在“我们”与“他们”的分别下进行的。从根本上说,奴隶主、白人、纳粹分子、胡图族根本没有把奴隶、黑人、犹太人、图西族人当做人来看待,因此把他们随意杀害,也就不受到传统道德观念的制约。即使到现在,这种区分依旧是某些人为自己伤害他人而找的理由。比如,五毛,他们承认随意打人是不对的,但是他们会申辩,他们打得那些不是人,而是汉奸,从而合理化自己的行为,于是他们就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代表人民去消灭汉奸,诡异的逻辑。同样,美国极右的共和党分子,坚称那些穆斯林是邪恶的,因此,他们可以对穆斯林随意发动战争,在机场安检的时候,可以对穆斯林进行带有侮辱性质的检查等等。

    霍布斯提出,在人类社会组建以前的自然状态下,人类处于一场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中。所以,一个人为了自身的生存可以为所欲为,杀死同伴,抢劫食物等等。那么如果说僵尸复生,杀人成性,国家秩序灭亡,民兵组织的成立是为了自身的生存的话,那么僵尸食人也是为了自身的生存,因此虽然看起来好似民兵组织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但是实际上两者的道德前提是一模一样的。只不过因为观众是都是人类而不是僵尸,所以才会觉得民兵组织杀死僵尸的行为是合理的。而且,在启蒙运动以来,现代性让万物有灵论彻底崩溃,人为了自身的发展,自身的生存,可以随意破坏其他生物的栖息地,因此,在启蒙理性下,只要认定僵尸不是人类,那么民兵组织的行为就是道德的。那么,我很好奇的是,那些宣称人与动物是完全平等的人,会怎么看待这个问题,毕竟,僵尸,也可以说是另外一种动物而已,或者他们直接认为僵尸并不是动物?


    这个问题再往深处挖掘,就是对道德观的反思。道德的外延到底在哪,是主观上认定的“我们”,还是客观上的生理上的人类,亦或是那些动物保护主义者所声称的是所有的肉眼可见的生命?在《复生》男主角接受BBC采访的时候,他说在看这部剧的时候,每个人都应该把自己想成一只被治愈的僵尸或者其家人,自己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做?其实,如果把自己想成僵尸太困难的话,就把自己想成在结婚前破了处的沙特妇女,在伊朗的同性恋,在16世纪美洲庄园的黑人,在上海租界的中国人,在文革中说市场经济好的人,在80年代的艾滋病患者,巴勒斯坦的基督教徒,或者任何否定一个生理上的人作为人的资格的社会里。这样的情况不胜枚举,即使人类经历了道德上的巨大进步,还是有太多不把人当人看的情况。

    另外,在自然状态下的原是正义,始终不是一个良善社会所应该坚持的正义观。民兵组织杀害了那个老头的夫人,而那个老头自己一枪崩了民兵组织的头头,这种自己充当执法者的行为有悖于现代社会建立的基本原则。在一个现代社会中,毫无疑问,这个老头应该申请法院的审判,而不是滥用私刑。

    其次,为了让被治愈的僵尸不背负道德负担,在治疗中心里,医生把他们此前狂躁状态下的食人行为归纳为为了生存。这部剧的特色之一在于把僵尸看成一种病,partially deseased syndrom,即半死症,而僵尸们食人是在under untreated situation for survival,即在未受治疗的情况下为了生存而做出的行为。因此,从一开始,政府就表现出没有把僵尸不当人看的倾向,在鼓励被治愈的僵尸融入正常的社区生活,虽然后来还是有法令要求在有僵尸居住的屋子上刻上PDS,即半死症的英文缩写。为此,政府还让僵尸带上特殊的隐形眼镜,在面部抹上肉色的摩丝,让僵尸们在外表上看起来与正常人不同。

    一般来说,外表上不同是区分“我们”和“他们”的最佳方式。比如白人对黑人的歧视,男人对女人的歧视,以及在纳粹登台初年要求犹太人佩戴袖章等等,而消弭的外表上的区别能够使人感到心理上的愉悦,无论是歧视者还是被歧视者。

    回到正题,虽然医疗中心给被治愈的僵尸们释放道德压力,可是男主角还是没有办法原谅自己曾经的杀人行为。这又是一个道德困境,即为了生存可不可以成为一个人践踏法律,违反道德的到的理由。鲍曼大叔在《现代性与大屠杀》中提出,那些在奥斯维辛集中营亲自参与屠杀犹太人的纳粹公务员是否应该接受战后法庭的审判。小说《朗读者》也聚焦这一问题。有一些纳粹公务员提出,他们只是在执行上级的命令,如果不执行命令的话,他们自己也会面临危险。而且,如果他们受到审判的话,那么那些在毒药长工作的,明知道他们生产出来的毒药是为了屠杀犹太人而继续卖力工作的人为什么就不应该受到审判?虽然他们没有直接参与屠杀,可是却是整个屠杀工业链上的一环。其实,这些纳粹公务员的境遇与僵尸是何等相似,他们不杀人自己便会被杀,为了生存,所以他们杀人,可是,这是充分的道德理由么?

    剧中还有个有趣的情节,因为谣言盛传,小镇上的人们普遍相信被僵尸咬后自己也会变成僵尸,而实际上这是不存在的。因此,当一个民兵队员在追捕僵尸的过程中被咬了一口,就被民兵头头关进了笼子,进行隔离。这样的隔离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福柯笔下的精神病院,精神病人被当做不具有完全理性能力的人被隔离开,而在这个过程中,又有多少人被“精神病”呢?在上访大国,这类事情不绝于耳。

    最后一点,就是宗教的作用。教区牧师在本剧中扮演了一个精神导师的决策。他不断引用圣经中的词句,来鼓励民兵队员们杀害那些尚且被治愈的僵尸。教区牧师完全没有根据的揣测将会有第二波僵尸复生潮,而那一批复生的僵尸本质是善良的,而这一批僵尸无论如何本质都是邪恶的。这样一种观点导致了民兵组织头头杀死了自己作为僵尸的儿子,因为他坚信他儿子将会有第二波复生,变成内在善良的人。这样基督教就是邪教了,可是问题是邪教又应该如何界定呢?缅甸佛教徒对穆斯林进行残忍杀害,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者对基督徒进行恐怖主义行为,基督徒以清楚邪恶为口号对穆斯林世界悍然发动进攻,在这样的情况下,哪一种宗教又具有正义呢?

    不知道编剧在此处有没有影射近年来的宗教复兴,不要说中东地区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复兴,就算美国,看似完全世俗化的社会,基督教也在强势复兴。而复兴的结果也许可能是下一次宗教战争,抑或基督教与伊斯兰教持续近千年的宗教战争就从来没有停止过?


    美剧与英剧的差别一眼可见,好的美剧更注重情节,好的英剧却注重思想,就连《唐顿庄园》这样的英国肥皂剧也表现出了社会转型时期各种观念的激烈冲突。

    究其原因,恐怕还是英国还是抱有一种精英文化,而美国却敞开怀抱拥抱了大众文化。究竟是大众文化还是精英文化好,从雷蒙.威廉斯和汤普森开始,文化理论家们便争论个不停。

    可是,在市场化大潮下,一切向钱看,那些没有固定财源的美国电视台们又怎么可能不拥抱大众文化,而在财政问题上高枕无忧的BBC当然可以坚持其精英文化的路数,不断用电视的形式去阐述人类社会的矛盾。比如《黑镜》的第一季和第二季,充满了对于手机黑色屏幕、电脑黑色屏幕,对整个虚拟世界的反思。再比如《复生》,则充满了对于包容性的反思。

    美剧中当然也有着力倡导精英主义文化的,譬如《新闻编辑室》,可是这样的异数,还是要夹杂着拙劣的感情戏。

    也许我们得返回柏拉图和修昔底德的问题:寡头制固然不好,可我们应该如何评价民主制?或者继续尼采的思考:上帝死了,上层阶级覆灭了,价值体系崩溃了,我们拿什么防御虚无主义?
  3. 自古英国迷你剧多佳片,比如那卷毛侦探和他的恋人【划掉】泰迪医生,比如那黑了吧唧的镜子。

    行尸肉心,这个译名刚出的时候我以为是行尸走肉的外传,本着对丧尸这种生物墙裂的兴趣,窝兴冲冲下好开撸。

    结果发现这揍是个小僵尸爱情故事啊★罒▽罒★【别名:小僵尸也要谈恋爱o((>ω< ))o】

    小男主好好看啊好好看【重复一万遍】,当初在三集片S2E1里,卢克·新莓跑的那个叫医生接电话的小龙套就吸引了很多怪姐姐,到这个片子里直接变成了主角实在是太棒了~\(≧▽≦)/~【小新莓你已经走过腐国男星必经之路的一步——扮基佬了 ,剩下的女装和遛鸟要加油啊←快把节操捡起来好么!!】变成僵尸也是一朵温柔软萌的小少年呀~特别是眼!睫!毛!我去长的逆天了好嘛!!比上我的一倍了好嘛!!眨眼的时候就像一对小刷子在刷刷刷的,刷的人心里痒痒的好嘛!!第二集的时候走出家门穿的紧身裤和小靴子,嗷嗷,腿又长又细〒▽〒,这样的男纸肿么可能没有男盆友!!【啥

    所以,果不其然,帅锅都是有男盆友的_(:3」∠)_

    第一集小伦从床底下翻出和基友的合照时,我就隐约嗅到了JQ的味道,第二集基友归来,那树林里的对话更是让我鸡血喷涌!神马没了你生命就没了意义,神马我给你写了几千封信,神马那哪里算告别,我们只是喝了自制的威士忌,胡♂闹了一会儿……说你们俩只是朋友谁相信啊谁相信~

    这个片子的设定其实是很有爱的,是一种能把BE掰成HE的套路。死了?不要紧,我们可以复生~变成僵尸之前迫于压力也好迫于其他什么的也好错过了彼此,那么复生之后,都是已经死过一次的人了,难道还要有所顾忌再一次错过么?

    很不幸。这个倒霉催的编剧就是把这种能把BE转成HE的设定硬生生又搞成了BE。【Fuck the BBC.】

    第三集骗了我多少眼泪啊魂淡┬_┬。里克他爹宁愿让自己的儿子再死一次都不愿承认他是半死症患者啊,和小伦的妹子小洁形成鲜明对比【第三集两人对比的那一串镜头拍的特别好,这边是妹妹将HVF的东西收起来,准备彻底接受自己的哥哥;那边是里克的爹将儿子的“遗物”又拿出来,再次伪装儿子不在的生活】第二集觉得里克是个渣攻,第三集就看出来他也是很爱小伦的啊/(ㄒoㄒ)/,电话里那句没说出口的一定是我爱你吧一定是!【不给力的破公共电话踹三脚!!!】为了维护小伦,里克在他爹面前露出僵尸本来的样子,然后他爹一刀就捅进去了。在桥上小伦看见基友爹开着车,殊不知里面就是里克的尸体啊〒▽〒【尼玛虐死了!】这爹真特么混球,还把尸体扔到小伦家门口!!又一次失去了爱人啊又一次!!小伦对里克耳语也一定是我爱你吧一定是!!最后小伦麻麻到山洞里找到了儿子,那个Ren+Rick 4ever简直虐的神来一笔摔。然后麻麻和儿子的对话好戳人,“你就算变成金鱼我也爱你”能够有如此爱着自己的家人,小伦其实也很幸福啦TUT

    后来里克下葬的时候窝看着小伦黑西装黑风衣的时候突然又虐的不行,这突然从少年长成男人的赶脚TVT

    最后求第二季啊!!那看着像邪教头子的神父老头子不说还有啥第二次复生么,里克还是土葬那再复活一次可以嘛〒▽〒,蓝色小药丸的事儿也没交代清楚,可爱的艾米妹纸会回来的吧会吧会吧!!而且。。。恩。。。既然第三集的时候艾米妹纸和菲利普滚了床单,那。。。那编剧不让小伦和里克滚次床单对!得!起!我!们!嘛!

    这么虐的剧让我写了个这么没节操的傻逼剧评,我真是够了= =

  4. 看完第三集,我什么都不能做,只能蜷曲在椅子上,自己抱着自己,为自己取暖。现在是晚上11点,天终于完全黑了,但还是听到有人在楼下大声嘶吼,然后听到那些咚咚咚的吵人音乐。可我的心,是安静的,和Kier一样。
    上次哭是个什么时候?我记得那次刚做完饭,打开还没看完‘’舌尖上的中国‘’,都没有任何征兆,看着看着,眼泪忽然就出来了,莫名其妙让我自己都觉得奇怪。可是今天,我很明白我为什么哭,因为我感同身受。
    In The Flesh,这算是我看的第一部英剧。都说英国是个腐国,就连福尔摩斯破案的时候都带着搞基的暧昧,可是鉴于对英音的不适,所以从来没想过看英剧。愿意看这部片子,是当初豆瓣上给这个剧的汉语翻译为,行尸肉心。起初我觉得这是完全模仿The Walking Dead的跟大流流水线产品,但看了大家的评论,觉得这是一部和行尸走肉完全不同风格的。于是我想尝试一下,以消磨难熬的下午时间。
    鉴于贱逼德国的罚款制度,我不敢下载,只能找在线观看的,乐视卡的要死,可总还能看,于是我以一集大概2个半小时的速度(一共看50分钟,剩下一个半小时在缓冲),磨磨唧唧看完了前两集。而后因为第三集的字幕被乐视的傻逼遮住了,我英语能力十分有限,美音尚且听不懂,更不用说英音的听译,所以这个剧又被搁置。直到今天晚上,才发现风行也能看,于是又是缓缓冲冲,走走停停的大概花了一个半小时,终于看完了第一季。
    这个剧,有两个名字,‘’行尸肉心‘’和‘’复生‘’,但我觉得,这两个名字都不如直接的英语更有内涵,我更愿意直译并称他为‘’血躯之下‘’。刚看这部剧,没有20分钟,就觉得这部剧和其他的行尸剧,完全不同,没什么咬来咬去,剖心挖肺的情节,他展现的,却是对人性的思考。第一季一共3集,累积起来不到3个小时,密密麻麻布满了催泪点,或者是我泪腺退化了,还是别的缘故?
    第一次是一个老太太被抓到的画面。她满头银发,衣着白色睡衣,被一群反行尸份子从屋里强行拉出来,她无助,她害怕。她的老公,一个大概6、70岁的老大爷,也被一群人拉住,他帮不了她,只能声声嘶吼,希望那群人手下留情,不要杀掉她。
    这个组织的头子Bill,看到这个老太太外形与常人无异,他问老太太,为什么你的瞳孔和人类一样呢。老太太很老实的回答,因为我带了类似美瞳的东西。Bill说,那你把它摘掉好吗?老太太不知所措。Bill又说,放轻松,摘掉就可以了。于是老太太摘掉了美瞳,露出了污浊而且瞳孔已经消散的眼珠——那是行尸特有的特征。然后老太太笑了,我要说,虽然她的眼球让人看着觉得恐怖,可是她身上自有老年人的一种亲近感,以至于让我觉得,她的微笑,都是暖的。
    只是我还没来得及笑出来,镜头一转,一声枪响打破了一切的幻想。老大爷撕裂的吼着No,老太太的躯体很自然的垂落下去。这个姿势,她4年前一定做过,时光流转,刚复生不久的她,又再次重复了这个悲伤的动作。
    我为无辜的老太太感到难过,我为两次失去妻子的老大爷感到难过,我也为无知的Bill感到难过。当初变成行尸,谁都不是自愿的,疫病流行,被杀被咬,4年之后行尸重新被治疗,他们重新获得自己原有的思想,或者说,自己原有的心,只是躯体和以前不太一样,但却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Bill认为,或者大多数人认为,他们是行尸,他们是魔鬼。在他们丧失思想之时,确实如此,可是现在他们已经回归了人性。可是Bill不相信,他不能接受行尸因为化妆而看起来和正常人类无异。或者说,他不能接受,他要杀死一个外形和内心都和正常人类无异,只是因为某次疫病而变异的和正常人类不同的,人。于是他要老太太脱掉美瞳,因为这样,他可以杀的心安理得。他可以在内心告诉自己,看她的眼睛,无论她怎样伪装,都改变不了她是行尸,她是魔鬼的事实。
    多么可笑的自欺欺人。血躯不同,又有什么关系呢,血躯之下,我们都有相同的心啊,难道某些不同,在你们看来就那么恐怖,即便他没有做任何伤害别人的事情,就因为他的某些不同,就要被处死么?老太太被杀的这一幕,被站在楼上的Kier全全看在眼中,他惊惶无措,他害怕他会变成下一个老太太,被大家弄死。他回屋去看自己的妹妹,这时的妹妹还不能接受他,会拿枪指着他。我知道他妹妹此时的想法,你是一个行尸,你真恶心,你真变态,你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如果我是他妹妹,或许开始的一刹那,我也一定会有这种想法。这不怪她,本来就是人之常情。可是换个角度来说,有谁想过Kier的感受?变成行尸这种事情,并不是自我可以选择的,我变成了行尸,我能做的是什么,我只有好好地活下去,除此之外,我没办法去改变。但我希望,我的家人,我的朋友理解我。旁人是旁人,旁人即便拿着枪抵着我的头,说要杀了我,都比不过我爱的人,对我投以恶心的眼神,然后说,变态。我不曾伤害你,我不曾伤害旁人,但因为我和别人的不同,你否认我的一切,这对我公平么?于是我看到Kier转身之后,孤独的背影。我感同身受。
    而后Rick回来,他几年前已经在阿富汗战死,所以现在,他也是以行尸的状态回归,只是不同的是,他父亲是Bill,是抵制行尸的头。于是他父亲开始告诉他,你并不是行尸,你和别人不同,你不要和那些行尸接触。
    可是Rick不是Bill,不管怎么说,Rick都是行尸,而且他爱Kier,这两个事实,谁都改变不了,可是Rick不够勇敢,他不能反抗父亲,只能小心翼翼的维护着和父亲,和Kier两个令他为难的关系。其实我明白,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勇敢,总会有一些人,他们看到了事实,可不愿意去揭开真相,他们愿意自欺欺人,过一种与普通人无异的生活,即便这种生活,有违他的心。
    紧接着,一个导火索让Bill对Kier的不满达到了瓶颈,他需要突破,而方法就是,他要自己的儿子,杀了Kier,这样也就表明了,自己的儿子Rick和Kier不同,他不是行尸,而是人类,是行尸的对立面。
    Rick继续不反抗,只是他要保护Kier,于是他飞奔到电话亭,要告诉Kier一切,为的就是保住Kier的一条命。
    回家之后,因为牧师的集会,大家都去了教堂。
    教堂里,牧师用曲解的圣经欺骗他们,他们也心甘情愿受骗,他们继续相信,行尸不是人类,是魔鬼,是灭世者。一群道貌岸然的家伙,跟着牧师喊着阿门。
    结束之后,Kier,Rick的妈妈们,被秘密聚集到一起,因为她们有共同的特征,她们都有一个化为了行尸的儿子。
    行尸回家,已经是一个人尽皆知的秘密,可大家还要悄悄地进行。正中间坐着的是一位女医生,她自愿投身到这个事业中,为拥有行尸的家庭,尽自己的一点点薄力。她竭力让谈话气氛变得轻松,她问诸位妈妈的感受。有人说她儿子收到很多女孩子的写来的信,那些女孩子认为,变成了行尸就拥有更强的性能力,然后她们想和他做爱,然后这个妈妈很大方的读了一封有色情书,然后大家都很可耻的笑了,当然也包括我。
    接着,Kier的妈妈,极力压制自己的情感,用一种尽量轻松的口气说,我的心情,上一分钟还沉浸于Kier回家的这件开心事上,下一分钟我忽然觉得很害怕,然后下一分钟我把自己锁在卫生间里自己痛哭。而Rick的妈妈也说,在我没看到我的Rick之前,我充满了期待,可是当我见到他的第一面,我充满了恐惧,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甚至到现在,我都对他还有一丝恐惧。
    其实我明白,我甚至能想象,几年之后,当我变成Kier的那天,重新踏入家门,我爸我妈,我姨我家人,他们一定和那些妈妈一样,会不解,会恐惧,或许还会有厌恶。我们都是凡人,我怎么会不明白你们的感受。你们要让自己的孩子活得开心,过得普通,你们不愿他有任何在你们看来异于常人的状态出现。
    你要我活着,你要我读书,你要我工作,你要我结婚,你要我生子,你要我过和常人一样的生活,即便这与我的心,完全向逆。
    这是你的想法,你的期望,也是你对我的爱。
    可这不是现实。现实总有一些东西,不会那么如你所愿,当你抽死剥茧,看到真相的一刹那,你之前构建的一切美好希冀都会灰飞烟灭,你对你的孩子失望,绝望,甚至厌恶。你认为他错了,因为他没有按照你的计划来执行。可他错了么?行尸这件事,他不能选择,同样有很多,他也不能选择,但因为他的躯体和常人不同,他就不是以前的他了吗?
    你爱你的孩子,那你到底爱他的什么?你是爱他的心,还是爱他的驱肉?
    当Rick的妈妈还在表示着自己的忧虑的时候,家里的Rick和Bill已经发生了矛盾。Rick不愿去手刃Kier,因为他爱Kier,而且他和Kier一样,都是他父亲眼中的行尸,恶魔。于是他跑进卫生间,拿起纸巾摩擦自己的脸,把脸上的摩丝全部抹掉,同时去掉美瞳,他要用完全行尸的姿态,站到他父亲面前,他抗争,他要告诉他父亲,Kier和他一样,虽然都是行尸,但还是以前的他,不是Bill眼中的恶魔。
    镜头给哭泣的Rick的双眼一个特写,他令人恐惧的双眼,流露出和正常人完全一样的痛苦,和正常人完全一样的眼泪。或者我不能这么说,因为Rick,他也完全是一个正常人。
    而后,漫步在街头的Kier眺望远方,忽然他看到Bill开着车,朝他家的方向飞驰而去,他不解,于是也快步回家。
    荧幕之外的我,看不到还没走到家的Kier看到了什么,但Kier的脸上忽然写满了痛苦,他狂奔到他家门口,紧紧抱住地上的那个人。那是Rick,他露出了行尸的皮肤,行尸的双眼,只是他再不能活动,他的脑壳上插了一把匕首。
    5年前,你不辞而别,独自去了阿富汗,我写信再没有回音,后来我才知道,你被塔利班炸死,我失去了你。于是我用一种最傻逼的方法,自杀来结束我的痛苦,因为我不能接受你离开我的事实。5年之后,我们都以行尸的状态回归,我本想能和你一直一直都下去,可是你为了我,却再一次离开了我。说好的一起走,但你已经食言两次。
    Kier在哭,我也在哭,因为我感同身受。
    Kier忽然拔出了插在Rick头上的匕首,他擦了擦眼泪,快步离去。
    当Rick妈妈到家的时候,她以为一切如常,因为没看到Rick,她问Bill,Rick怎么不在家呢?Bill不理她,继续看电视。妈妈继续问,Rick在哪呢?Bill说,Rick?他在五年不是就离开我们了么?我已经5年没见过他了。抬眼,妈妈看见了桌子上自己儿子的遗像,已经重新被摆上去了。妈妈不解,说你在跟我开玩笑呢吧。
    这时,Kier咚咚咚的敲门,妈妈只能无奈的去开门,开了门,看到Kier面无表情,手持匕首径直往屋内冲,妈妈说,你不应该。Kier不搭话,继续走。
    走进屋里,Kier直接把匕首插到Bill坐着的沙发的扶手上。而Bill却跟没事人一样玩弄着遥控器。
    Bill说,你被禁止来到我家,现在你给我出去。Kier说,为什么。Bill说,因为你不是人,你是行尸,你如猪狗,你是野兽。Kier说,9年前你也禁止我进你家,就是因为我给你儿子了一张我们合唱的CD。Bill说,不止现在,就算下次Rick回来之后,你还是被禁止。Kier说,什么叫下次?Bill说,下次就是下次。KIer说,可是你儿子本来已经回来了。Bill说,那不是我儿子,那个东西,只是和我儿子长得一样。Kier说,他回来了,你却说他是东西,你却杀了他!Bill说,我没有杀我儿子,我只是处死了一个骗子。
    Kier情绪激动,Bill故作镇定,Rick的妈妈站在一旁,由迷茫,忽然变得激动,愤怒,因为她明白了,自己的丈夫,亲手杀了自己的儿子。5年前自己的儿子已经离开了自己一次,5年之后,他再次离开了,而这次离开,永远不会回来。
    Rick妈妈情绪激动,忽然拔起沙发上的匕首朝Bill刺去,在Kier的阻挡之下,匕首只划破了Bill的手心。Bill的双手充满鲜血,好像告诉我们,他杀了人,行尸不会流血,经过治疗的行尸,再不是曾经的食人的妖怪,而是完完全全的一个人,当他把匕首刺进自己儿子脑袋的时候,并没有出血,但是现在,导演用另一种方法,展示了Bill的双手是如何沾满鲜血。而Rick的妈妈,也在这一刻幡然醒悟,之前她一切对儿子的恐惧,迷惑,不解,都烟消云散了。因为她再没有机会去恐惧,再没有机会去迷惑,再没有机会去不解。
    因为你儿子的不同与常人,你认为让你蒙羞,你不断的对他说,当初我要知道你是这样,还不如不生你,当初我要知道你是这样,生下来就把你掐死。Rick的妈妈当初也一定有和Bill一样的感想,如果知道你变成了行尸之后回来,还不如你就从来没复生过,这样也会给大家留下一个最后的好印象。
    活着还不如去死。你是如此所想。可当你真的看到你的儿子永远的离开了,你才发现,原来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只是,他是你儿子,他开心,健康,快乐。有些不同又如何,他总是我的孩子,我爱他,我们都活着,这就够了。
    而双手充满鲜血的Bill,似乎也察觉到了,好像是自己亲手杀了自己的孩子,他满心自责的走出小屋,不住的向上帝祷告。可当他抬眼,他看到一管长长的猎枪,一声巨响,在猎枪巨大的挫力之下,他整个身子生生被后震了一下,倒地,死掉。
    原来是老爷爷,他在看不下去Bill的行为,Bill当初杀了自己的妻子,已经破坏了一个家庭,如果Bill居然杀了自己的孩子,他不但破坏了自己的家庭,还破坏了Kier的一切。于是他不会继续给Bill任何悔过的机会。
    上一刻还紧紧拥抱这Rick妈妈的Kier,彼时也放了手,Rick妈妈神情恍惚的出来,她看到自己的丈夫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她明白了,一天之内,她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Kier和持枪的老爷爷都已离去,只有Rick的妈妈抱着Bill的尸体,轻声哭诉,谁来帮帮我?
    最后,Kier换上了西装,套上了皮鞋,扛起了Rick的棺材。默默的走在前头。他长大了,因为他要长大。他不能再以死来逃避现实,因为他还有爸爸,还有妈妈,还有妹妹。
    死是何其容易,活着的人才最为痛苦。老天赐给你了一切,又收回了一切,他不会顾忌你的感受,因为这一切,都是你的选择。你做你认为对的,当你做完之后,你才发现,原来这根本就不对。可是已经不能回头了,于是只能擦擦眼泪,咬牙自己继续向前走。
    这一刻,我感同身受,因为我就是Kier,我长大了,我不止要扛起Rick的棺材,我还要扛起更多。然后一个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