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下一次了,他的另外那个朋友说道,因为这个朋友看出了他们和Philippe 友谊的结局。Philippe达成了他的梦想,全美国出名了,从这一天开始,这两个朋友对他已经无用。并且,他出名后有的是女人对他投怀送抱: Philippe 一出拘留所的当晚就和一个主动送上门来的女星在酒店开房。为他担心,为他骄傲,为他着迷的女友,也从此被他弃之于脑后。访谈中他没有露出任何对友谊破碎的遗憾之情,对当时女友更是没有一句道歉,Philippe对这三个人没有一点愧色,他觉得不该有,因为成功只属于他一人,是他,在离地一百多米的地方走钢丝。反而,他的朋友在谈到此事的时候,两次激动落泪。他的女友眼睛闪烁着光芒说着这个结局算得上是很美(大意如此)。
菲利普是疯子,是诗人,是一个充满激情与梦想的舞者,是一个技艺高超的走钢丝的人。他的成功来源于他的激情与天分。”If I die, it will be a beautiful death."他俨然已经将征服与挑战看成了生命的必须,甚至为此付出生命也是一种美。在与朋友发生争执的时候,他坚持相信自己可以实现它,即使大家都表示反对;在被警察抓住的时候,他偷走警察的手表,来表达自己的不屑和反抗;在最后游走在云端的时候,他向警察偷以叛逆挑衅的大笑。他始终在反抗,挑战,甚至征服,乐此不疲直到最后完成梦想。最后他被抓的时候,很多记者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他很不满,觉得美国人真的很现实,问他几万遍为什么,为什么就是不能理解很多事情就是一种生命的原始激情。所以菲利普是纯粹的,杰出的。就像当时《阿甘正传》里面阿甘跑步横穿美国的时候美国记者就一直追问:“你是为了环保吗” “你是为了世界和平吗》?“ ......阿甘说”I just wanna run." 菲利普和阿甘如果不是因为做出了别人难以做到的事情,恐怕会一直被看作是疯子或者杀人,世界总是这么滑稽,人们鲜有追随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