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路上》:为何国内儿童片 国外确定为成人片
舒克/文
影片《爱,在路上》定档(2006年)“六一”儿童节公映。5月下旬,在南京大华影院举行首映礼。编剧、导演、发行人携带两个小演员到场,说这部影片表现了一个离家出走的孩子的故事,体现了现在独生子女教育的问题。
有意思的是,导演说该片翻译到欧洲去,却用了《蜜月》片名。因为那些老外认为这样的题材是属于成人片。影片开头的画面也确实如此,一对新婚的男女,在照相馆拍婚纱照,女子的画外音,说她如何如何走进了幸福之类。所以,老外们的视角,自然就是冲着这个刚刚结婚的女人来的。随后的情节,是蜜月中的丈夫紧急出差,她要面对的是丈夫与前妻留下的16岁孩子。如此,影片的故事,应当以继母的角度来看,没有什么问题。但在国内,因为影片后面的更多画面,是那位16岁孩子到陕北山区学校的事情。所以定位为“儿童片”,似乎也没有什么问题。可是,国内宣传与国外视角为何会出现如此巨大的反差呢?我们沿袭多年的“儿童片”观念,是否应当有所改变呢!
影片的情节不复杂,新婚后妈与16岁男孩最终走向和谐。编导为了设置矛盾冲突,让孩子出走,让孩子后妈满大街飞跑寻找。于是编了两个桥段:一是公安来电要她“认尸”的,一是孩子遇到小抢劫团伙的。前者让女主万分着急,后者给予女主凸显勇敢救子的形象。这样,影片已然过去了大半,后面仅仅孩子舅舅一个电话,将女主与孩子引领到陕北大山去。最后是借用一位大山里歌手的高亢山歌,表现母子相融的场面。画内画外,是编导们精心设计的抒情桥段。而在放映大厅里,影院组织了满场的7、8岁小学生看片。他们似乎对银幕上伤感的母亲和深沉的儿子没有兴趣,只顾相互玩耍,一时将影院当作了儿童乐园。只是在黑暗当中,他们受到了点限制,恰巧此时电视台来拍摄影片观众镜头,孩子们立刻兴奋起来,大声喊叫着冲着摄像机上的小亮灯挥手做鬼脸,全然忘记了银幕上还在讲述着儿子一逃再逃,继母一追再追的故事。
当然,当记者采访那些带着孩子观影的老师时,老师们自然要向记者反映,这是一部很有教育意义的影片。
本文写作于200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