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按:依然是篇旧文,2013年1月的时候写的,关于奥运会,关于纪录片,关于纳粹时代……从那时候起,就厌恶法西斯审美观。可是,究竟甚么是最好的艺术,亦或艺术应该怎么来表达这个世界?】
编前按:喜欢奥运会吗?可曾想过你为何会关注它?
奥运会只不过是全世界众多“集会”中一种体育竞技形式,却能吸引众多目光,原因究竟何在?是因为奥运会盛大开幕时别人都在关注,你没关注就说明与世界相脱节,还是出于一种“国家荣誉”的骄傲而自觉参与其中?
尽管奥组委有意识地抹去了“成王败寇”的竞争事实,但是不能否认其所赋予给奥运冠军的殊荣,它的秘密就在于“以国家的名义”……老实说,你真的觉得某位奥运冠军打破世界记录就是“祖国”的胜利,值得自豪,因此拿出了自己的骄傲吗?
如果,自强不息的运动员只是凭借他本人的意愿和努力,取得傲人的成绩,无疑是值得尊敬的。但是,假如运动员成绩的背后,是以国家之名,而且是被借助用来实现某种“意识”的工具标识时,他的努力是否包涵“功利性”的争斗行为,这和宣扬赤裸裸的“斗争”成功学有什么区别?无疑,这样的行为与奥运会当初的本质意义相去甚远……
世界是复杂的地域组合,有各种各样的政府组织形式,如同人与人有各式各样的生存状态一样。只不过,有些人是和善的,有些人是恶劣的……在我看来,应该弘扬那些心存善意的行径,而不是给邪恶争斗的组织增添虚假的繁荣景象,否则就是在给作恶者助威。
记得一位前辈曾经充满焦虑地说过,他的儿子曾经很愤恨地对他说:“我讨厌你们父辈这些人,那么喜欢和政治扯上关系……”忘记了前辈是如何回答他儿子的,如果要我来解答这个烦扰,我想说:孩子!我们不是像你想象中那么喜欢政治的,但是政治和经济主宰着每一个人的命运……特别是在那些政治强权的干涉无所不在的地方,每个人都不由自主的生活。这个时候,人是没有“理想”可言的,连作为正常人的尊严都无法达到基本的满足,谈论其它纯洁的梦想、美好的生活,不觉得虚伪荒唐吗?
一个很有意思的思考:究竟是丑恶的无所不能的权力成就了一位艺术家的“光辉”梦想,还是那位艺术家的天才创作标榜了腐朽的权力意志?无法逃避的一点,若是没有丑陋的权力做后盾,那位艺术家是不可能完成自己的“杰出”作品。在这个时候,究竟是人格信仰重要,还是艺术成就更重要?
看到一部关于奥运会的纪录片和它的制作背景,愿与所有的朋友一起分享。
1936年,在柏林举办了第九届夏季奥运会,与以往不同的是由于电视机的发明所带来的全新传播方式,可以称之为奥运史上的“革命”。在本届奥运会上,德国第一次通过电视播放了奥运会的比赛盛况,不仅在全世界范围内扩大了奥运会的影响,而且也为以后的电视转播奥运会开创了历史先河。
也就是这一年,有一个叫莱妮·里芬斯塔尔的女导演拍摄了一部叫做《奥林匹亚》的纪录片。1939年,国际奥委会特意授予里芬斯塔尔一枚“奥林匹克勋章”,以表彰她为拍摄这部纪录片所付出的艰辛努力。
里芬斯塔尔是《奥林匹亚》纪录片的总导演和集资人,全项目经费是220万帝国马克(在1938年约等于523810美元)。她募集了80名摄影师及摄影助理,在驻地还安排了30名补给人员;另有两支小分队,一支开赴希腊尾随火炬运动员穿越7个国家,另一支驻扎在德国基尔的划艇赛场……
早在几个月前,里芬斯塔尔就率领一支由摄影师和技术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前往赛场进行勘察,寻找合适的拍摄点,实验各种可能的拍摄角度,提前确定胶片和光圈的系数,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除此之外,里芬斯塔尔还在体育馆上空安排了飞机和气球,在船上和马背上安装了固定摄影机,在跑道边安装了摄影机跑轨……
高速摄影机、水下摄影机、长焦镜头等当时最先进的设备都成为里芬斯塔尔创作的技术基础。为了获得表现动态的新颖角度,她在场地上开挖沟槽,以获得仰视的低机位视角……实际上,奥运会组委会面对摄影记录的底线是绝对不能干扰比赛。里芬斯塔尔的拍摄重点是田赛和径赛,这需要有摄影师进入赛场的核心部位,而这在历届奥运会上是受到严格限制的。为此,里芬斯塔尔一次又一次地和组委会讨价还价,最终争取到了她所需要的最低拍摄条件:
1.跳高架边可以挖两条摄影壕沟,百米赛起跑线后5米处可以挖一条摄影壕沟,终点上可以挖一条摄影壕沟,跳远跑道边可以挖一条摄影壕沟。
2.径赛时可在赛场中央搭建三个摄影塔,百米赛起跑线后可搭建一个摄影塔,链球比赛的护网后可以搭建一条摄影轨道,这些设施用后必须立刻拆除。
3.最多六个摄影师可以进入赛场中央,不许使用在轨道上自动运行的摄影机(这条禁令后来被打破)。
可以说,里芬斯塔尔近似疯狂的“大制作”手法,为后世的奥运会赛事传播积累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直到今天,在体育赛事的影像表现中,依然不能够超越里芬斯塔尔《奥林匹亚》所达到的高度。据德国《明镜》周刊1952年5月的一次访谈记载,《奥林匹亚》放映后的收入在700万到800万帝国马克之间……
按照里芬斯塔尔在《奥林匹亚拍摄手记》中提到,这部作品的主题是:运动竞赛、运动的美、奥林匹克精神。她试图通过这部纪录片来表现紧张激烈的竞争过程,运动员健美的体魄、敏捷的身姿以及他们在运动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力量,并通过这些内容体现出一种奥林匹克精神:国家之间、全世界的青年之间和平竞赛的精神,并追溯这一精神的发生发展以及它对全世界的影响。
不可否认《奥林匹亚》的艺术性,也不能抹杀它对于奥运会的影响力,但是可以怀疑里芬斯塔尔的动机……
《奥林匹亚》中有大段的内容,表现了“黑色闪电”欧文斯是如何战胜当时夺冠呼声很高的德国选手的(实际上,希特勒在欧文斯夺冠后拒绝和这位黑人选手握手);里芬斯塔尔并没有试图借助官方的力量去进行这次拍摄的公关,她是绕过希特勒直接和国际奥委会联系而获得了授权和支持;即便是在《奥林匹亚》拍摄的同时,纳粹党宣传部部长戈培尔也在组织摄制组拍摄关于奥运会的电影,他们对里芬斯塔尔的摄制组采取了一种排斥和不友好的态度……里芬斯塔尔甚至巧妙地绕过宣传部的审查,在1938年的首映式上拿出了《奥林匹亚》未经审查的完整版本(也就是说,完整版本的某些内容是无法通过宣传部审查的)。如此种种,能不能说明里芬斯塔尔所拍摄《奥林匹亚》时是很“崇高”的呢?
一个能被所有人共同尊敬崇尚的艺术家,伟大的并不是全部来源于他的作品,更多的是来源于他的人格魅力和理想追求。一个人做什么,不仅看他做的成就如何,还要看为何而做,以及他所处的环境怎样。反过来,在这里就是:里芬斯塔尔更多关注的应该不是这些<同期声的语言>表达了些什么内容,而是它们是怎样被表达出来的。在这里,“怎么说”比“说什么”来得更为重要些……
很明显,提及里芬斯塔尔,必然绕不开她所处的年代,绕不开与她关系意义极大的人——希特勒。如果不是因为里芬斯塔尔成功的拍摄了宣传希特勒的纪录片《意志的胜利》,她恐怕是没有机会和条件来拍摄《奥林匹亚》的……
1934年,纳粹元首希特勒计划在纽伦堡召开党代会的时候,准备制作一部纪录片来表现这次重要的会议。32岁的里斯分塔尔被选中,担任这部纪录电影的拍摄工作,即完成后来的《意志的胜利》。由于希特勒打算借这次党代会的机会大肆宣传德国的复兴,他给里芬斯塔尔提供了空前的拍摄条件:无限制的经费,120人的摄制组,16名一流的摄影师,30名摄影机所组成的规模庞大的摄影队同时开工,22辆配备司机的汽车和身着制服的机动警官,全部随时听命于里芬斯塔尔调遣……《意志的胜利》是里芬斯塔尔从17万英尺的胶片中剪辑出来的“杰作”。
《意志的胜利》曾获得威尼斯金奖(1935年)和巴黎世界博览会金奖(1937年),它在1935年公映时当即被德国人认定是一部杰作。苏维埃政权的领袖斯大林观看后,也给导演发去贺信,表示赞赏……这部影片公映后,导演里芬斯塔尔立刻就被冠以“国家社会主义自我标榜最有想象力的宣传员”称号。
只不过是一部巡礼性的片子,以一种记录的样式全程跟拍了纳粹党代会的过程,却由于导演里芬斯塔尔对于镜头的有效调度和主观意图的强烈干预,使得影片的影像从平实记录中被抽离出来,变成了创作者个人见解的表达方式,将之转换为竖立纳粹精神的符号。也就是说,这部片子确实具有巨大的鼓动力量。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里芬斯塔尔先后5次被投入盟军监狱,还多次被关进精神病院。面对铺天盖地的指责,里芬斯塔尔始终坚持说:“我只是一个艺术家,不太关心现实,只想留住过去的所有美好。我只忠实于一切美与和谐的事物,或许这样的处理方式是相当德国化的,但这并非出于我的意志,而是源自潜意识。”她强调:“那并非是一种宣传性的记录,而是纯粹的历史。如果是斯大林或者丘吉尔强迫我去拍,我也会用同样的角度和画面……我为自己降生到这个世界上而道歉……但我不能为拍摄了《意志的胜利》而道歉,它得了大奖。我的所有电影都曾获奖。”前西德非纳粹化委员会在1949年终身判决里将里芬斯塔尔定为“纳粹同情者”,“没有从事与艺术无关的工作”,无罪释放。
里芬斯塔尔一直以个人的审美标准来表现她所看到的事物,做得越极致,她的影像符号所蕴含的意识形态编码就越会更加突出的显露出来。她擅长拍摄纪录片,但工作起来更像是一个故事片导演,她拒绝承认《意志的胜利》是一部宣传电影,但恰好因为他是“艺术”的,所以才具有煽动性,她不关心政治,所以才会被政治利用。
有意思的是,前苏联导演米哈尔·罗姆在1965年几乎使用了里芬斯塔尔的原套拍摄素材并集合了许多国家收集来的资料影片,将《意志的胜利》改编成了一部杰出的反法西斯影片——《普通法西斯》。罗姆说:“这是一部思考影片,它谈到了为什么20世纪中期竟会出现法西斯这种可耻的现象。主要是考虑普通人如何会变成‘普通的法西斯主义者’……一切是这样开始的:最初是集会,然后是火炬游行,再后是焚书,最后是整个世界陷入战争的深渊。”
同样的素材,有人可以做成纳粹鼓动宣传的精神符号,而有人就可以做成一种教育反思……区别就在于:里芬斯塔尔是希特勒狂热的崇拜者(里芬斯塔尔对希特勒的崇拜来自于希特勒极具感染力的演讲)。
里芬斯塔尔1902年8月22日出生在德国柏林一个富商之家,在少年时期学习过油画和芭蕾,自幼喜欢神话,迷恋上了当时流行的“高山电影”(这是一类以英雄为主角的带有原始神话色彩的德国电影),因为成功执导过一部高山电影《蓝光》,而进入希特勒的视野,并最终成为了他御用的导演。
里芬斯塔尔无疑是一位拍摄纪录片的天才导演,这是她的能力,但是她的思想却是属于“法西斯审美品味。”如同她自己后来拍摄关于非洲苏丹奴巴人的彩色纪录片之后所说的,她只拍好看的人和好看的东西。这不是因为她个人不喜欢有病的人,而是因为拍好看的人能给观者带来愉悦……可不可以换而言之,“不好看”的人和东西是“不配”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的?
法西斯能够蛊惑人的理由,也无非是源于这一点!纳粹希特勒最终能够导致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无非是“诱惑”人们一个更美好的社会,为此而不惜一切代价……正是这样一种思考模式和运作套路,才将人们带进那个可耻的“深渊”。
由此,回过头来看里芬斯塔尔的《奥林匹亚》,在她认为:“奥运会开14天就要结束,而我的电影至少要让人看20年。”一切迹象表明,里芬斯塔尔似乎并不是为奥运会拍摄记录片,而是为了拍摄记录片才开这次奥运会似的。
虽然《奥林匹亚》并没有宣扬希特勒的“民族优越论”,但是很多人都认为1936年的《奥林匹亚》无疑是纳粹政治宣传的另外一部作品。希特勒就曾经称赞《奥林匹亚》是:“对我们党的力量和美丽的无与伦比的、独特的礼赞。”;而一位德国导演在战后也指出:“即使将希特勒与纳粹领导人的镜头从莱妮·里芬斯塔尔的奥林匹克电影中剪除,做成一个非纳粹化的版本,它仍然充满了法西斯主义的精神。这部电影将体育处理成一种仪式化的英雄的、超人的伟业。”
除了希特勒的赞美,这位导演的点出,更是说明了《奥林匹亚》的本质;由此展开追溯,以至于奥林匹克运动会……
编后语:虽然奥运会很早以来就力求与政治脱离关系,但事实上,仍然是会受到无所不在的政治影响。仅举一例来说明:
1972年9月5日凌晨,8名巴勒斯坦“黑九月”组织的恐怖分子携带枪弹闯入慕尼黑奥运村,25分钟后,打死两名以色列运动员,劫持9人为人质,提出条件:以色列马上释放在押的230多名政治犯。此后是漫长的僵持,讨价还价。直到晚上21点后,经过一场持续了一个多小时的枪战,5名歹徒被击毙,西德警官一人死亡,几名警察受伤,而9名以色列人质则全部被杀害。这场流血事件导致奥运会不得不延时,从9月5日下午开始终止比赛,直到9月7日才恢复比赛。
这件事情的发生,除了“黑九月”组织外,还有什么组织、个人乃至政府需要为悲惨的结局承担各种职责或道义上的责任?
巴勒斯坦人似乎很无奈,以色列忽然宣布建国,让他们忽然就失去了家园。大时代下的普通人不知道该向哪个法庭去申诉自己的痛苦,他们只能选择拿起武器做最简单原始的报复;以色列政府也无奈,出于“国家尊严”,他们不能轻易向恐怖分子低头(这也正是今日对待恐怖主义的态度),于是他们拒绝了恐怖分子的要求。毕竟,政治犯在国家政治中的分量与运动员在国家政治中的分量太悬殊了——也正是这份拒绝把11名运动员推上了不归路;西德更无奈,他们刚刚爬出“二战”与1936年奥运会的阴影,却碰上了犹太运动员被劫持。全世界都记得德国人曾经对犹太人做了什么,甚至有些运动员的身上还带有集中营的印记……
此外,还有看似更无辜的——奥组委。他们只是个“组织”,没有军队,更无法向别的国家施加压力。但是,在事件的披露过程中人们似乎感到,他们似乎重视举办一次成功的体育比赛甚于重视那11条人命的安全,以至于在一开始奥组委官员认为不能因为这个“小插曲”中断四年一次的奥运赛事。
人们不禁要问,以色列代表团11名运动员的安全真的没有四年一次的全球盛会更重要?如果说“大局为重”,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大局”?
备注说明:资料来源于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周文主编《世界纪录片精品解读》中,孙振虎的两篇文章《意志的胜利》和《奥林匹亚》,笔者仅是将两篇文章糅合后重新编辑。编后语中资料文字来源于江逐浪对纪录片《九月的某一天》的文章。特此致意感谢。
孙基祯在该次奥运会马拉松比赛夺冠,本片记录了其领奖的场面,恰如下文所说:
“孙基祯登上领奖台时却毫无胜利的喜悦,他的脸上流露出一种难以名状的悲哀。自己虽然是朝鲜人,但在比赛时必须代表日本,朝鲜人连代表自己国家参赛的资格也被剥夺了。
孙基祯感到十分的屈辱与痛苦,这位本该为金牌自豪的冠军,深深地低下了头,用手里捧着的一盆颁给冠军的月桂树挡住了自己运动服上的日本国旗标志。在这一瞬间,一名摄影记者按下了快门。后来,韩国《东亚日报》在刊登这张照片时,故意把孙基祯身上的日本国旗遮盖掉,换成韩国的太极旗,以表达对日本殖民统治的抗议。但这个举动惹火了日本统治者,8个相关人员被送进监牢,《东亚日报》也被勒令停刊9个月之久。另外,孙基祯的冠军奖品———一顶古希腊骑士青铜头盔也被组委会扣下,藏进了柏林的一家博物馆里。”